買賣附回-無壓力的新選擇 「買賣附買回」是一種常見的金融交易方式,具有投資和融資兩種功能。在買賣附買回交易中,賣方同意出售一個資產(不動產),再租回使用,並且在一個指定的未來日期以一個事先約定的價格從買方處買回該資產。這種交易方式實際上為賣方提供了短期融資的機會,同時讓買方能夠賺取利息。 買賣附買回服務客群 資金有需求且不動產短時間處理不易 客戶財力及信用不容許申貸銀行 標地物價值過大,短期不易尋買主 房屋買賣回租附買回的優點 不看信用,免拉聯徵,僅看房屋殘值 貸款利率降低,月繳金額減少,透過買賣解決所有債務 解救貸款遲繳信用異常,解套民間高利貸問題 不用搬家,不用改變生活習慣 如果未來房子有漲價,有機會賺取房屋價差 房屋買賣回租附買回簡易授信條件 第一條 – 目標客戶: 企業主無信用異常且正常營業之公司負責人或公司名下之商業不動產個人承作區域台灣本島(台中/新竹/桃園/北市/北縣)只要借款在九成內即可承作 不在乎信用。第二條 – 貸款期限:原則上 10 年最多可再申請展延 5 年前三年可申請只繳息不還本-輕鬆繳款第三條 – 貸款利率:只需負擔年息 4~5% 無須再負擔售後租金第四條 – 還款買回方式:附買回多戶,無論雙方訂立契約長短,只要隨時想買回皆可亦可單戶單戶買回,不須一次多戶買回,買回金額者依當時售出金額(實際每戶融資金額)第五條 – 額度:目前開放最小承作金額3,000 萬,最高額度 10 億第六條 – 相關費用:買賣附買回產生之費用 例:房屋稅、土地增值稅、過戶契稅、代書費、規費一律由融資方負擔。 不動產業務—————————-提供企業客戶土地融資、建築融資及成屋融資等資金需求,或企業客戶出售不動產予本公司,再租回使用,以活化客戶資產,將不動產轉為現金流入,支援發展客戶核心事業。 不動產買賣附買回流程 依照不動產市值 9 成出售給融資銀行 雙方簽訂買賣附買回合約,融資方 10 年內預買回,依照當時出售金額,無條件原價買回 雙方協議年利率 4% - 4.5%,可申請前三年只繳息 融資銀行支付買賣價金給融資方 免費諮詢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in your browser to complete this form.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in your browser to complete this form.您的姓名 *聯絡電話 *資金需求50 萬元以下51 - 100 萬元100 - 300 萬元301 - 600 萬元600 萬元以上方便聯絡時間全時段皆可上午 9:00 - 12:00中午 12:00 - 13:00下午 13:00 - 18:00晚上 19:00 - 21:00補充留言送出資料 為您提供無壓力的不動產買賣附買回專案解決方案 讓我們一同打造成功的不動產交易,安心地邁向美好未來。交給我們,讓您的不動產投資更上一層樓。為您的財務航程把關,與您進行一對一的諮詢,幫助您分析了解您的財務狀況,我們專注為您提供無壓力的不動產買賣附買回解決方案。